代孕的故事_代孕在中国合法吗_贴钱怀孕、买精生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20-07-23       浏览人次: 105

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代孕的故事_代孕在中国合法吗_贴钱怀孕、买精生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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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

夫妻可以找人代孕孩子吗

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

我想替别人代孕小孩

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

参考资料

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代孕的故事_代孕在中国合法吗_贴钱怀孕、买精生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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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

夫妻可以找人代孕孩子吗

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

我想替别人代孕小孩

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原创:李珊珊007偶尔治愈放弃婚姻,只想要个孩子的她们2019年9月17日,未婚妈妈魏圆圆与孩子的父亲间的抚养权争夺案落幕。在法院发布的调解书中规定:3岁前,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3-5岁,幼儿园期间,孩子为双方共同抚养;5岁之后,孩子由男方完全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出于为孩子考虑,把孩子18岁抚养权中的大部分判给了拥有学区房的父亲,而不是孕育了孩子十个月的母亲。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作家叶倾城评论:「女性为生儿育女所付出的成本是一钱不值的,母亲的重要性是不被认定的……」更有网友评论:「贴钱代孕」——孩子最难带,又不记事的那几年留给了妈妈,好容易记点事了,就该男人摘果子抱走了。在网络上的讨论中,魏圆圆的判决被夸张地描述是一种警示,告诉女性不要以为孩子是生下来的,就该是自己的,因为,生物学上的父亲可以随时抢走这个孩子。一位做赴外试管中介的朋友曾告诉我另外一个故事。她的一位年近40的职业经理人女客户,跑去美国做了捐精试管婴儿和代孕,代孕妈妈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有一天,那位气质清冷干练的女性忽然咨询该去哪里做人工流产。原来,她自己又怀孕了。接待的人很吃惊,劝她要不要考虑把孩子留下,对方却坚持做人流。她给出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生物学父亲,而她与那人已经分手了,不希望有什么牵扯。最终,那个妈妈放弃了自己体内自然受孕的那个孩子,因为,一个生活中可及的孩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带来的麻烦也许比收益更多。单身女性在中国,并没有权利使用精子库,因此很多人赴海外买精生子。她们有时被批评「崇洋媚外」,但鲜少有人注意到,她们在中国面临的困境。一个月前,吉林姑娘叶海洋赴美买精生子的故事被拍成了视频,并被冠以「中国美女CEO砸50万赴美买精生5国混血女儿,遭网友痛批」的字样,在网上流传。图片来源:新浪微博中国的法律规定,单身女性无法利用医学辅助手段生育子女。这个规则曾经被打破过一次,也发生在吉林。从1994年开始,几名收入较高的知识女性向吉林省计生委打电话表达她们的意愿:「我们决定一辈子不结婚,但又不想孤单一个人生活,我们非常想要个试管婴儿!」一位大学女教师甚至激烈地表示,她的要求如果得不到批准,她将不惜诉诸法律「讨要」自己的生育权。2002年,吉林省最终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30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举在当时曾引起热议,媒体预言「其产生的冲击波将会给其他省市带来不可回避的影响」。然而,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成员展滢滢后来写信给吉林省人大代表说,自己作为单身女性,向吉林的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申请时,仍然遭到了拒绝,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所以该条例只是默默颁布了,并不曾宣传过,无论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在魏圆圆的案件中,相关律师解释,这个调解的结果是考虑了孩子的最大利益,拥有学区房的父亲比北漂母亲能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条件。很多对叶海洋的批评也提出,父亲角色的缺失会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育造成不利影响。而在吉林计生条例修订的讨论中,反对者除了担忧这项合法单身生育的条例会成为「有钱人绕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口子」,还聚焦于,让孩子终身忍受找不到父亲的痛苦,是否侵害了孩子的权利然而,孩子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单身女性做母亲的权利呢2019年1月,27岁的单身女孩阿烂在网上公开征精子,她说:「我想经历怀孕和生产,要亲身体验生养的过程,才能更深刻的体悟生命,更深入的生活……我想要一个孩子,但不想结婚。」这项招募曾在当时引发了讨论,半年后,当我联系到阿烂,她提到了自己在众多应征者中筛选后,有进一步联系的几个人。「他们当中不少人有婚姻和家庭,很清楚地告诉我想再要一个孩子,可以自愿放弃抚养权,将来跟这个孩子没有任何联系。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种承诺是没有意义的。」「还有一个大学男生,20岁上下,我跟他见了一次面,儿子告诉我,孩子特别小的时候,还在喂奶的时候,他不怎么会带,但等孩子大一点,他可以抽时间陪孩子一起玩……」那次见面后,阿烂和那位儿子再也没有联系过,这一次,她向我重申了她最初的诉求:希望国家可以向单身女性开放精子库。一个月之前我恰巧得知,我的一位朋友,一个年近40的女文学中年史瑜已经找好了中介公司,即将启动赴美买精试管的流程。「累了,我决定放弃寻找那个Mr.Right的努力了」,史瑜告诉我,想明白了寻找伴侣和生育孩子可以单独解决的那一刻,她觉得全身轻松。图片来源:站酷海洛为什么是她们成为单身妈妈在一席的讲座中,利用人口数据研究婚姻的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助理教授钱岳问:「大家真的都结婚了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钱岳举出了30-34岁的中国女性中未婚的比例,1970年,这个比例是1%,到了2010年,全国大概有5%的30-34岁女性未婚,而在北京,这个数据变成惊人的17%。而在同一幅图中的韩国,1970年的数据同样是1%,到了2010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0%。在中国台湾,2010年,30-34岁的女性中,未婚比例达到了40%。「一般来说,29岁以下的中国女性结婚的比率远高于同龄中国男性……只有受过大学教育以上的中国女性除外。」钱岳说。这位以婚姻为研究对象的女学者目前的状态是未婚,在讲台下接受的采访中,她不讳言自己也曾苦于父母的「逼婚」。几年前,在接受《经济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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