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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20-07-04       浏览人次: 91

上海代孕中心_上海代孕龙凤胎_东莞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产假增加到75天   讯 (全媒体记者/郭文君)4月1日起,东莞市拟调整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3月8日,东莞市社保局就调整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市社保局发布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部分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调整后的上海代孕中心_上海代孕龙凤胎生育保险待遇增加了产假天数。如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由目前的42天产假增加到75天。市民对此次调整如有相关建议,可在3月1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dgyb66@163.com。  终止妊娠产假更加细化  《意见稿》主要调整生育保险的部分产假天数和产前检查待遇标准,增加了部分参保人的产假天数。调整后,参保人的产假天数更加明确。其中,参保人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由现行的15天产假调整为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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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局办理产前检查报销结算标准的上限。但社保局工作人员也提醒,已办理就医确认的参上海代孕中心_上海代孕龙凤胎_东莞怀孕满7个月保人,其在定点医院产检现场结算且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仍可享受100%报销。  分娩住院和计划生育手术项目仍按照广东省和东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市内一、上海代孕中心_上海代孕龙凤胎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住院的结算标准为3800元,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则为48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200元,流产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500元,引产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700元,输精管结扎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550元,输卵管结扎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000元,输精管复通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3000元,输卵管复通术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4000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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